湖南省国瑞中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
主营产品: 临床试验研究、法规注册咨询(如中国NMPA、欧盟CE MDR、IVDR、美国FDA、510K、澳洲TGA、英国MHRA、UKCA、加拿大MDL、MDEL、韩国MFDS、日本PMDA、东南亚国家注册、中东SFDA、巴西ANVISA、墨西哥注册等)
美国对IVD产品审批是否会包括临床试验?


是的,美国对体外诊断(IVD)产品的审批过程中,有些产品确实需要进行临床试验。临床试验的需求通常取决于产品的风险分类和预期用途,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:

Class III 体外诊断产品

大多数Class III产品需要进行临床试验来支持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。

临床试验通常需要符合严格的协议和监管要求,以产生可接受的临床数据,这些数据将作为PMA(预市批准)申请的一部分提交给FDA。

部分Class II 体外诊断产品

有些Class II产品也可能需要进行临床试验,特别是对于新技术或在先前的510(k)预市通知中未能证明与现有产品相似性的情况。

特殊情况下的临床试验要求

即使是Class I产品,如果FDA认为产品的使用涉及较高的风险或对临床数据的需求较大,也可能要求进行临床试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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